by Google Translate

畢業班同學您好

若您已重補修本系專業必修學分ecare系統(>畢業學分>畢業結果查詢)未認列學分者,請您依規定提出申請/抵免。

規定:

自106學年起(106年8月1日)本系進修部學生首次修習必修課程須以原班級(原學制)為主;學生重修必修課程時,須事先申請得至其他學制修習,

若採校際選課方式重修必修課程,須依本校「校際選課實施要點」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申請表1-9.財務金融系學生修習非原學制必修課程申請表(112.09.19版) 【DOCX檔】 【ODT檔】 【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