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啟者,您好:
隨信副知教育部函,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19日,發文字號:臺教高通字第1112303416號函。
說明第一點第(二)項,學生搭乘防疫車資返家費:
學校宿舍多屬高度密集場所,為維護住宿生健康安全,鼓勵及引導確診個案及密切接觸者以返家進行居家照護或居家隔離為原則,
本部提供返家學生之全額交通費用補助,實列計。
教育部補助確診返家防疫計程車補助申請,請於 111/11/15 前來信提出申請,逾期不候。
如您返家或到集檢所進行居家照護,有搭乘防疫計程車,教育部發文來可以補助去程車資,
請您填覆隨信之 excel 檔案。並且完成以下動作:
- 拍照或複印郵局或是個人帳戶封面/學生證正反面/身分證正反面回傳或是郵寄給我
- 將防疫計程車的車資收據正本,一定要郵寄回學校環安中心給許淑純護理師
我這邊收到您excel檔及您的帳戶/證件資料/收據正本等資料後,就會協助您作費用核銷。
以上資料寄給環安中心 許淑純護理師
順祝大家健康平安
環安中心許淑純護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