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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統一辦理,請班代依以下時間,收齊有意申請「修讀學程」、「證書申請」同學之文件,向系辦統一申請。。

學程申請平台:http://learns.nfu.edu.tw/clindex/

一、學程修讀申請期間:不限。

二、學程證書申請期間:

  1. 在校生應屆畢業生:於本學期16(69)向系辦提出申請者,證書可於本學期完成審核並取得。
  2. 在校生:於本學期第17週以後申請者,審核期間適逢期末考週前後與寒、暑假期間,證書將於次一學期開學後,再行審核及發放。
  3. 應屆畢業生:於本學期第17週以後申請者,考量畢業後無法返校領取,以致證書申請後無人領取,請畢業生檢附回郵信封(請貼足郵票)以供郵寄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