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招生報名
一、招募對象資格:
(一)學員須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1.就讀國內大學校院之109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即現為大三學生明年6月可畢業者)。
2.最近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5 分以上者。
3.最近一學期品德及操性成績表現良好且無懲處紀錄者。
4.財務或其他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符合各縣市政府中低收入戶資格。=>中低收入戶證明
(2) 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含災害、經濟變故、人口傷亡等)。
=>「各系主任」簽章之推薦表
(3) 家中負擔家計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
=>「各系主任」簽章之推薦表
(4) 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輔助或安置。=>社會福利資格證明
(5) 其他足以證明需要財務協助。=>「各系主任」簽章之推薦表